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薛华
SN/T 199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中小功率柴油机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固定用、移动用及三轮车和低速货车用单缸,以及三轮车和低速货车、非汽车用多缸的中小功率柴油机的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汽车用、船用的中小功率柴油机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