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胡龙飞
本标准规定了在出入境口岸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内容,基本步骤和原则,并规定了为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要的能力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涉及出入境口岸和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范围内规范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