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 大庆石油管理局、 胜利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江汉机械研究所、 辽河油田分公司、 中油长城钻井公司、 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兰石国民油井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范亚民、 贾秉彦、 马广蛇、 王世军、 刘福生、 刘俭、 王平、 池胜高、 王涛、 曾光、 刘江涛、 赵焕宝、 曹传文、 张建伟、 赵淑兰、 高琳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钻机和修井机出厂试验的测量与试验设备、质量控制人员资格、装配试验场地、质量控制、记录、出厂文件、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商、用户及第三方对石油机械传动、电传动钻机和修井机产品出厂时的验收。其他形式的钻机和修井机在适用时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的型式试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