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青、 吴肇荣、 张庆新、 任高俊、 钱仲明、 张申明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