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海尔集团、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家庭小电器、 LG电子(中国)售后服务本部、 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艳梅、 郭赤兵、 刘松、 杨朝辉、 李秀琍、 陈炜、 宋健康、 刘明、 刘赛、 张维作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顾客满意度的综合测评模型和评测指标体系;不同服务类别服务顾客满意度的调查测评模型与测评指标体系;调查问卷设计、抽样调查的基本要求、调查实施和数据处理及数据分析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行业开展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以及对服务供方满意度测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