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西南电力设计院
起草人: 陈其春、 贺清辉、 鄢明章、 王斌、 曹松涛、 张华伦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MW~600MW级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设计,涉外电厂工程设计可参照使用。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及集中的控制楼自0m地面(含地下室)至屋面间的工艺各专业及土建专业的荷载。本标准不适合用于在此范围内的烟囱、烟道荷载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