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龚和平、 张一军、 仇庆松、 卞炳乾、 吴荣民、 翁小康、 徐春海、 周建新、 郁志坚、 毛振军、 韩晓劲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原则、范围、程序、深度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移民安置实施等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