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放射性勘查计量站。本检定规程
起草人: 张积运、 江民忠、 管少斌、 王新兴、 刘峰
本检定规程规定了用于铀矿勘察的辐射编录仪的检定的技术要求、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本检定规程适用于新制造(或新购置)、使用重和修理后的辐射编录仪的检定。其他同类型仪器的检定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