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王柏乐、 周建平、 党林才、 顾洪宾、 王惠明、 余奎、 戴康俊、 蔡频、 郭建欣、 李岳军、 魏小婉、 于庆贵、 胡平、 张东升、 钟廷英、 涂东花、 林朝晖、 杨志刚、 牛文彬、 王善春、 张喜华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深度,以及报告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以下统称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改建、加固的水电工程和小型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