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起草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陈平、 高萍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督信息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术语、定义、管理部件的分类、代码及涂饰符号,事件的分类、代码,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数据要求以及专业部门的编码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督管中部件和事件数据的获取于管理。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