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起草人: 齐占平、 瞿慧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斜井车(以下简称人车)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等矿山用运行速度不超过5m/s的抱轨式和插爪式人车。抱轨式人车适用于木轨枕、水泥轨枕和整体道床,倾角10°~40°的斜井(巷)。不适用于有煤尘和可燃爆炸危险的回风斜井(巷)。插爪式人车适用于木轨枕,倾角为10°~30°的斜井(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