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北京市食品酿造研究所、 北京市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家槐、 吴鸣、 车有荣、 王之琳、 高丽华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料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调味料酒。本标准不适用于饮料酒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