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 范祥子、 张涌新
本标准规定了除尘脱硫一体化设备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与容量440t/h以下燃煤、燃气、燃油锅炉及工业炉窑同期建设配套或已建锅炉加装的湿式烟气除尘脱硫一体化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花岗岩类除尘脱硫一体化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