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吴晓红、 费旭东、 邵敏、 梁妙玲、 林振兴、 郭兵、 牟明仁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发动机用车用汽油、喷气发动机用喷气燃料、高速柴油发动机用车用柴油、其他柴油发动机用燃料、非航空燃气轮机用燃料、船用燃料油、燃烧炉用燃料油等进出口燃料油的产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口岸对进出口燃料油的合同规格是否符合相应产品类型和用途的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监管,并为广大用户和相关行业正确选择燃料油品种签订进出口合同规格提供指导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