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贾宝惠、 丁学起、 徐超群、 许瑶、 张咏梅
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厂房设施、设备的安全 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