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局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木材采运研究所
起草人: 刘滨凡、 刘玉敏、 杨树平、 李宁宁
本标准规定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评价体系内容和指标,包括天保工程总体评价、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评价体系、一般生态公益林保护区评价体系、商品林经营建设工程评价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工程评价体系和社会保障工程评价体系等内容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天保工程五年以上的国有林经营单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