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昌造船厂
起草人: 张昆、 丁潮伟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厂碳弧气刨条件、工艺及刨后清理。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碳钢、铸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灰口铸铁、球墨铸铁、可锻铸铁、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铝镁合金除外)、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的碳弧气刨工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