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起草人: 刘建华、 吕明春、 成维松、 王玉虎、 李宏江、 范荣霞
本标准规定了浅海(含滩海陆岸)石油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安全资格,包括浅海石油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培训持证要求、培训考核、检查与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浅海水域内(含滩海陆岸)所有从事石油作业的人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