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财务局
起草单位: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起草人: 王念彪 高军 潘祖华 马茵 李家祥 张李平 周维伟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