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起草人: 董柏青、 毕振强、 龚健、 张锦、 罗光汉、 邹志霆、 徐进、 李翠云、 袁海宁、 林玫、 王鸣柳、 杨进、 夏胜利、 田克诚
本标准规定了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伤寒、副伤寒的诊断、报告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