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徐爱强、 许文波
本标准规定了脊髓灰质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临床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严格的参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脊髓灰质炎的诊断、报告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