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统一(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辽宁润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张家港盈科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旸、 焦健、 应蓓、 杨佳玲、 唐林、 张宗科、 边晖、 张凯蛟、 谭希光、 王双田、 刘金龙、 刘中强、 杜文军、 白剑利、 邹建波、 陈士奎、 张毅、 王强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以下简称冷却液)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轻负荷发动机用二元醇型和其他类型冷却液,以及重负荷发动机用含亚硝酸盐、钼酸盐组分的二元醇型冷却液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