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徐州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服装学院、 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 季浩、 朴克壮、 傅萍、 彭孝军、 郑君良、 沈日炯
本标准规定了染料产品中有害芳香胺(见附录A)的容许限值、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剂型的商品染料、染料制品、染料中间体和纺织印染助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