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起草人: 肖海清、 王宏伟、 马强、 于红梅、 付艳玲、 席海为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e]芘、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9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乳液、膏状、霜类、粉状、水类等化妆品中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e]芘、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多环芳烃的测定。本标准的检出限和定量限: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e]芘、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检出限为0.1mg/kg,定量限为0.2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