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赛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何鹏林、 胡京平、 曹璇、 苏金然、 陈志奎、 伍渊明、 李武岐、 林能其、 冯海玉
本标准规定了便式电子产品用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示例如下:a)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PDA等。b)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c)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d)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上述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对于在车辆、船舶、飞机上等特定场合使用,以及对于医疗、采矿、海底作业等特殊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可能会有附加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