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济南万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开付、 张志宏、 何璞睿、 狄贵华、 郎光辉、 徐伟平、 于易如、 高守磊、 侯振华、 赵庆才、 俞成斌、 刘川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生产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生产能耗的计算与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能耗的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