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 谢卫民、 高淮昆、 张旺、 赵永善、 尹宏、 李东林、 严敏、 周松林、 张琳、 李潇慧、 于冰新、 陈迎武、 朱启保、 董效林、 刘招平、 徐焰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铜精矿、粗铜、废杂铜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含铜电子废料的粗铜冶炼工艺及含铜矿石直接堆浸工艺,能耗指标不适用于企业内部含铜废料的综合回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