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 朱启保、 赵洪、 魏文斌、 姚辉、 赵永善、 吴亚辉、 季玲、 姚广荣
本标准规定了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处理硫化镍精矿的镍熔炼、镍精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氧化镍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