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 覃祚明、 陶政修、 李永、 白家强、 李志红、 罗佩珍、 汤粉兰、 赵永善
本标准规定了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所有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锡冶炼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