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颜碧兰、 汪澜、 李叶青、 田巍、 熊运贵、 王焕忠、 范晓虹、 顾军、 闫大海、 姜雨生、 张建平、 魏丽颖、 刘姚君、 杜大艳、 宋军华、 王昕、 李春萍、 郭随华、 刘晶、 梁慧超、 杨玉飞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术语和定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处置工艺技术和管理要求、入窑生料和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及水泥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及检测频次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的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控制及管理。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的处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