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昌光明化验设备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检测研究分院、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分院
起草人: 何文莉、 皮中原、 邢勇峰、 姜英、 杨明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联合制样系统(以下简称制样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形式的煤炭联合制样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