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赵丽萍、 吴明清、 常春艳、 李涛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液化石油气(LPG)中可溶性残留物含量的试验方法,测定范围是40 mg/kg~100 mg/kg,如果残留物含量更高可通过调整试样量来控制。可溶性残留物的测定是将试样在环境温度下挥发,在105℃烘干后,用气相色谱进行检测。本标准不适于固体样品及高分子聚合物(>1 000 g/mol)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