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西安热工研究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电力工业管道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晓克、 马洪、 裴育峰、 郭亚莉、 叶菲、 刘启军、 黄涛、 周荣灿、 康豫军、 许玉新、 薛家春、 林磊、 陈娟、 邓成刚、 潘诚、 程祖田、 王志斌、 孙国模、 翁燕殊、 李诗玉、 浦万生、 毛敏、 何朋臣、 阎平、 郭延军、 钱海平、 徐红波、 王成立、 陈宝、 陈卓、 石平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界区内以蒸汽、水和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液体或气体为介质的管道的材料、设计、制作、安装、检验、试验、安全防护、保温及防腐的基本要求等。其中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液体或气体为介质的管道参照GB/T 20801。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管道:a) 锅炉本体管道;b) 核电厂管道;c)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d) 各种塔、建筑构架、贮罐、机械设备和仪表用的管道。本标准不包括非金属管道的材料要求。本标准规定的管道与锅炉本体范围内的管道分界见图1和图2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