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吉祥 吴光美 刘晓林 张建新 孟永祥 彭国郎 袁黎祥 崔鹏 陈林 夏节文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钢制低压湿式气柜,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储气用气柜:1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4000Pa且大于气柜升降部分自重产生的压力的钢制湿式气柜;2 公称容积规格为50m3~100000m3的钢制湿式气柜;3 化学工业、石油化工、市政燃气和生化工程等领域的装置中起到储存、缓冲、稳压、混合作用的钢制湿式气柜。本规范不适用于盛装的介质毒性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介质易溶于水的钢制低压湿式气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