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起草人: 张英男、 徐志汉、 熊良平、 刘凌、 黄中荣、 陈顺东、 刘桂彬、 徐军辉、 许志光、 沈剑平、 崔凤涛、 朱晓明、 缪文泉、 张天强、 黄敏、 倪新宇、 苏岭、 朱道平、 蒋时军、 王洪军、 仇杰、 杜志强、 黄忠文、 方运舟、 隋涛、 范大鹏、 付鑫、 王侃、 张相杰、 洪洋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B级电压驱动电路系统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要求,从而确保车辆内部、外部人员以及车辆环境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参照执行。本部分不适用于非道路车辆,例如物料搬运车和叉车。本部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机电飞轮(车辆)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