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技术委员会(SAC/TC 112)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台州市裕源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黄帅、 郭德华、 商景林、 王翔、 郭娅、 徐盛、 陈文斌、 马胜男、 李育豪
GB 32166的本部分规定了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的分类、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在职业眼面部防护中(主要是工业防护)用于保护眼部或面部安全的平光防护具或部件。本部分不适用于: a)一般用途太阳镜和太阳镜片或带有视力矫正效果的眼面部防护具; b)患者在进行诊断或治疗时用来防护曝光的眼面部防护具; c)直接观测太阳的产品,如观测日食等的眼部防护具; d)运动眼面部防护具; e)短路电弧眼面部防护具; f)焊接眼面部防护具; g)激光眼面部防护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