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湖南中通电气有限公司、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起草人: 肖洪源、 陈革、 赵清良、 张会青、 陈珍宝、 周晔、 朱士友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中第三轨受流器的工作条件、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上部或下部受流的第三轨受流器(简称受流器),且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速度不超过120 km/h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