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74)
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山西省社会保险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江苏省淮安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山东省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尹志远、 赵俊峰、 孙志坚、 李明亮、 徐晓艳、 王鹏、 陈英、 刘琳、 靳海云、 杨卫东、 余建球、 胡建明、 陆玉红、 范国卿、 万科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的术语和定义、待遇核定、待遇支付、资格认证、信息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可参照应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