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兴科迪科技有限公司、 舍弗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李波、 尚世亮、 史晓密、 薛剑波、 杨虎、 曲元宁、 明月、 还宏生、 蒋军、 童菲、 张立君、 付越、 蒋云、 郑伟、 付广胜、 顾杰、 匡小军、 阳邓华、 卢长军、 戴军、 丑丽丽、 张淑颖、 王钰、 王轶群、 袁东磊、 侯宗岗、 张伟
GB/T 34590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支持过程的要求,包括:1.分布式开发中的接口;2.安全要求的整体管理;3.配置管理;4.变更管理;5.验证;6.文档化;7.使用软件工具的置信度;8.软件组件的鉴定;9.硬件组件的鉴定;及10.在用证明。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量产乘用车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子电气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子电气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标准发布日期前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对于在本标准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或变更时,仅修改的部分需要按照本标准开发。本标准针对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标准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本标准不针对电子电气系统的标称性能,即使这些系统(例如主动和被动安全系统、制动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有专用的功能性能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