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国家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河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信发铝电集团、 酒钢集团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梁寿喜、 文东辉、 杨孟刚、 马存真、 杜亚桢、 贺玉艳、 张辉、 常玉杰、 张晓平、 董爱云、 邓文强、 边有康、 李振中、 张衍国、 李勇
本标准规定了重熔用铝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冰晶石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重熔用铝锭(以下简称铝锭)。原铝液可参照本标准及YS/T 1004的规定进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