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起草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档案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上海市委组织部、 浙江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委组织部
起草人: 纪红、 宋长福、 王彦昆、 安小米、 徐艳芳、 王海鲲、 宋涌、 李华、 李翔、 徐克超、 孙广芝、 陈清华、 徐卫、 窦忠秋、 王利月、 刘钦河、 王宇华、 郭岩、 许黛、 孔峰、 张红、 叶海荣、 杨帅、 管理、 崔斌、 郝长峰、 刘惠静、 汪沛沛、 张风顺、 包春珩、 宋杰
本标准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人员建库、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