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田园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化工研究院、 四川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梅宝贵、 张雪冰、 吴勇、 刘劭农、 陈根良、 王博、 王志敏、 李先江、 龚兆鸿、 殷宏树、 胡全保、 陈茹娟、 刘卫伟、 陶敏、 胡金凤、 孙照玉
本标准规定了草甘膦可溶粉(粒)剂的要求、试验方法验收、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草甘膦原药或草甘膦可溶性盐、载体及适宜的助剂加工而成的草甘膦钠盐、钾盐、胺盐、二甲胺盐、异丙钱盐可溶粉剂和可溶粒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