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 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先明、 宋梦洋、 江毅、 龚雪、 罗勇、 邓智芳、 杨春、 武成宾、 赵文玉、 陈悦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光电子器件可靠性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详细要求,包括试验的目的、设备、条件、程序、检验及失效判据。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用光电子器件,其他领域的光电子器件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