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梁秀英、 刘猛、 张英健、 论立勇、 陈海红、 黄兴、 刘蔚蔚、 杨雷娟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联产项目的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汽轮机、燃气轮机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并作为供热热源的新建或改、扩建热电联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他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