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刘伟、 栾春、 叶基林、 李旭飞、 蔡志军、 王赓、 毕崇强、 王攀、 邵光达、 成建宏、 吴能旺、 彭妍妍、 贺婷婷、 付远华、 阮华平、 欧阳若林、 沈娅君、 张磊、 杜鑫、 黄智成、 金丹梅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以下简称微波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最大额定输人功率在2 500 W及以下,利用频率为2 450 MHz的ISM频段电磁能量以及由电阻性电热元件加热炉腔内物品和食物的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本标准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