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李海霞、 刘春霞、 商福成、 赵红红、 高东峰、 窦建亮、 熊绍东、 付允、 杨富廷、 孙玉亭、 吴丽丽、 高鹏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高炉干法除尘灰的分类、采样和检测、除尘灰利用途径以及环保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在高炉炼铁过程中经干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的回收及利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