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南京林业大学、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圣保罗木业有限公司、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柯诺(北京)木业有限公司、 昆明新飞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千年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太尔化工有限公司、 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 粤海装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 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拜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帆、 王维新、 许文、 方崇荣、 邱伟星、 黄河浪、 谢东、 卢志刚、 向中华、 张海燕、 张晓伟、 杜少波、 刘大伟、 国晓均、 张建军、 陆铜华、 苗景有、 杨虹、 高秋玲、 梁家勇、 沈鸣生、 金月华、 杨光、 马洪超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检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窗等室内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