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 东风汽车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丁一夫、 周荣、 柳海明、 李波、 葛飞、 黄雪梅、 程金华、 刘欣、 何云堂、 李振山、 周宇奎、 邓福启、 楚艳钢、 王军、 谢欢、 王野、 高新杰、 殷岳、 马从海、 刘新亮、 杨烁、 向云秀、 艾龙才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的电场、磁场辐射发射强度的限值和试验方法,试验频率范围为150 kHz~30 MHz。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类型的电动车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