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钢铁研究总院
起草人: 朱建国、 王丽敏、 陈洁、 冯超、 杨才福、 周玉丽、 王中学、 李晓波、 苏鹤洲、 罗志文、 栾彩霞、 陈华斌、 赵一臣、 马林军、 董才平、 王越、 邓奇志、 蒋俊、 林广雄、 徐兵伟、 孙庆亮、 聂文金、 赵宇、 刘建丰、 李成军、 吴惠英、 张玉海、 张觉灵、 周小琴、 梁宝才、 王炳杰、 吴建中、 刘宝石、 于志亮、 王玉婕、 武云朋、 王宏斌、 王长生、 潘世群、 文济、 周世文、 柯雪利、 陈春荣、 江善明、 沈俊杰、 肖立军、 张光永、 李元廷、 蔡恒忠、 李晶、 王长城
GB/T 1499的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以下简称钢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本部分不适用于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