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沼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 北京老万生物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多乐采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鑫华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春燕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光磊炉业有限公司、 任丘市创新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高碑店市勤俭采暖设备厂、 禹州市方正炉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明珍、 贾振航、 郝芳洲、 赵育军、 李家勤、 齐小顺、 李凤林、 康铁良、 刘虎群、 张家溢、 张少军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水暖煤炉的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型煤、洗选煤等洁净煤为燃料,额定供热量小于50 kW,额定工作压力为常压,循环系统高度不超过10 m,出口水温不高于85℃的民用水暖煤炉。具有炊事功能的民用水暖煤炉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